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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体育课教学论文] 【摘要】针对篮球比赛的实际,论述了篮球裁判员心理素质的几种方法。从运动心理学来讲“球感”的建立;注意力的集中与转移相结合;加强表象训练,头脑形成清晰的篮球运动表象;树立良好的自信心。提高应变能力,确保准确判断比赛的合法进攻与防守。旨在为现代篮球高素质裁判员的培养提供理论指导。 关键词 篮球;裁判员;心理素质;体育心理学
现代篮球比赛复杂多变,紧张激烈,许多违反规则动作隐蔽性强。如果没有良好的裁判技能和判断能力,常常会出现误判、漏判、错判或偏判,裁判员移动不到位、手势不规范等现象,影响比赛的顺利进行。甚至形成裁判表演的局面。篮球裁判员要高质量地完成裁判任务,不仅要具备良好的体能和裁判技能,还应具有敏捷,迅速、准确的心理判断能力。 裁判员良好的心理素质的形成和发展,与其所处的生活、工作环境和教育条件有直接的关系。一名篮球裁判员能否在比赛中自始至终保持稳定、冷静、沉着的心理状态,能否在应激状态下做出机智的反应,这与裁判员平时形成的心理素质分不开,本文以文献资料法就篮球裁判员的培养进行浅析。
1.“球感”的建立 “球感”是在训练中发展起来的专门化知觉,是篮球裁判员的一项重要的心理技能,使裁判员能对球的形状、重量、弹性、空间变化,做出精细的分析,对球的运行速度、控球队员的运动状态,以及传球的方位等动态有十分精确的感知;以排除凭视觉判断的假象而做出准确的判断,因此,篮球裁判训练中,要求裁判员进行抛球、跑动、跟球等练习,以增加“球感”,使裁判员在比赛中对球的运动方位、空间状态、发展方向等判断自如,发挥出最好的裁判水平。 正如比赛中,中圈跳球后的移动配合动作,几乎没有一成不变的具体形式,甚至在比赛中出现的一个新的情况,很有可能在裁判训练中没有出现过,在特殊情况下,能找到自由灵活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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