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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基础论文] ——在高压电致人人身损害赔偿领域的具体适用
【摘要】高压电致人人身损害的案件大量发生,但法律对该类案件适用精神损害抚慰金制度的问题未予明确规定,导致司法实践中的混乱。本文首先探讨了精神损害抚慰金制度能够在高压电致人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适用的理由,接着论述了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主体以及确定具体赔偿额时应当考虑的因素,随后阐述了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转让和诉讼时效问题。
【关键词】精神损害抚慰金 高压电 适用
随着我国电力事业的发展,电网已遍布城乡,高压电致人人身损害的案件大量发生。但由于立法的不完善,相应的理论尤其是相关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制度的研究存在较大争议。法官在审判此类案件时常常会遇到适用上的困难,司法实践中不同的法院对于该类案件是否应当适用精神损害抚慰金制度以及具体的赔偿额存在很大差异。对高压电致人人身损害领域的精神损害赔偿问题进行系统研究,试着解决相关理论和法律适用问题,有利于实现“同案同判”,以最大限度的维护受害人的利益,同时保证我国电力事业的正常发展。
一、精神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抚慰金制度
精神损害赔偿是救济人身权利损害的一项重要方法,是侵权损害赔偿的内容之一。精神损害赔偿是民事主体因其人身利益受到不法侵害,使其人身利益受到损害或遭受痛苦,要求侵权人通过财产形式的赔偿等方法承担责任的民事法律制度。精神损害赔偿是侵权民事责任中的一个具体形式,以财产方式作为主要的救济手段,其基本功能仍然是填补损害,精神损害赔偿同时可以满足受害人的心理平衡,从而使其痛苦得以缓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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