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金融论文] 金融会计2002年第1期 应下调邮政储蓄转存款利率 □ 彭金辉 1986年国家恢复了邮政储蓄业务,并相应组建了邮政储蓄机构,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求平衡,在行政上受国家邮政局领导,在业务上受中国人民银行监管。近几年来,邮政储蓄业务迅速发展,截至2000年底,我国的邮政储蓄已经达到4578亿元,仅次于我国四大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成为我国金融业中不可忽视的一支力量。邮政储蓄在为国家积聚信贷资金,实施货币政策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但近几年来随着中国人民银行连续七次下调利率,金融机构在中国人民银行的准备金存款利率已经从1996年5月1日的8.82%降到了2.07%,下调了76.5%,而邮政储蓄在中国人民银行的转存款利率只从1996年5月1日的10.53%降为目前的5.922%,下调43.8%.目前这样高的利率却带来了不容忽视的弊端。 一、目前邮政储蓄在人行的利率是各金融机构人行准备金存款利率的2.86倍。甚至比金融机构对客户的一年贷款利率5.85%还要高出0.072%,这还不包括各金融机构贷款给客户付出的调查成本和承担贷款期中的各种不确定因素所带来的风险。况且邮政部门办理储蓄业务的风险几乎为零。这就造成某些地区的邮政部门把主要精力放在揽储方面,只关心其储蓄存款在中国人民银行的存款余额。因为在中国人民银行的存款余额越多,邮政部门的利润越高。有的地方甚至明目张胆或暗中提高存款利率,违规变相高息揽储,对其他金融机构造成了不公平的竞争,不利于金融业的健康发展。 ……
<<<<<全文未完,本文约979个中文字,未计算英文字母、数字>>>>>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