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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审计论文] 我国审计走过20多年历程,先后建立了国家审计、内部审计、社会审计网络化监督体系,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发挥了审计监督职能作用。2006年2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审计法的决定。修改后的审计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其内部审计工作应当接受审计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尤其在近几年,审计工作更加被社会各界认可和关注。本人根据审计工作实践,就如何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谈一谈看法。
一、内审工作存在的主要不足
随着我国审计制度的不断改革,内部审计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是由于我国的内部审计还处于不断发展完善过程中,在实际审计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如人意的地方,内部审计作用还有待于进一步发挥。
(一)法律法规不健全
由于国家对内部审计的管理处在一个完善过程之中。目前,我国内部审计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仅为《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和中国内部审计师协会发布的《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及十个具体准则。这些法规和准则法律级次偏低,可操作性不强,与实际工作需要存在差距,缺乏针对性,对内部审计工作的很多方面未有具体规定,出现空白。使得内部审计工作法律依据不充分,审计作业不规范,审计人员进行审计时,只有依据经验进行分析判断,直接影响了审计结论的正确性和权威性,同时增加了审计风险,影响了审计工作质量。
(二)审计独立性不强
独立性原则是内部审计区别于单位内部其他职能部门的重要标志。内部审计应具有独立性,这是使内部审计具有客观性、权威性及公正性的必要条件。从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看,很多单位的内部审计机构或隶属于财务部门,或与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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